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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河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

发布时间:2023-03-01 00:11:00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 分享

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,科学配置警务辅助岗位,缓解警力不足问题,提供警力保障,经请示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柳河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。现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录原则

  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、自愿申报、公开招聘、公平录用。

  二、招聘计划

 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0名(全部为男性)。如若遇到岗位空缺,按照总成绩排名由公安局根据考生是否同意就近进行调剂,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,缴纳相关保险,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

  招聘岗位:

  城区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51名(男性51名)

  三源浦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1名男性

  孤山子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4名男性

  姜家店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2名男性

  驼腰岭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3名男性

  凉水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1名男性

  安口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1名男性

  向阳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1名男性

  五道沟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2名男性

  时家店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2名男性

  亨通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1名男性

  罗通山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2名男性

  柳南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2名男性

  红石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4名男性

  圣水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:3名男性

  三、岗位职责

  为公安机关及基层派出所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,协助开展监所视频监控管理有关工作,协助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和看护管理等有关工作。具体岗位由柳河县公安局统一分配。

  四、招聘条件

  除具备《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应具备以下条件:

  1、身体健康,无家族传染性疾病、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,无视觉、听觉、味觉障碍,无纹身。

  2、各岗位限制具体户籍,须在户籍内居住,自行解决住宿问题;

  3、高中(含中专)及以上学历;

  4、年龄18周岁-35周岁

  (1987年2月22日--2005年2月22日)。

  5、组织纪律性强,听从指挥,服从管理。

  6、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。

  7、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、资格、身份、学历、户籍、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,除特殊说明外,均按2023年2月22日计算。

  8、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4《2023年柳河县公安局招录辅警职位与条件一览表》。

  (一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

  1、退役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;

  2、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;

  3、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;

  4、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;

  5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。

  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

  1、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(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);

  2、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  3、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
  4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  5、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
  6、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

  7、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
  8、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
  9、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
  10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现从事我局警务辅助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;

  11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(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);

  12、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
  五、招录程序

 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。

  1、报名受理时间。2023年 3月6 日- 3月 10日(共五天),每日上午9:00至11:00,下午13:30至16:00,3月10日截止至下午14:3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2、报名、资格审查地点。柳河县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。(公安局西侧出入境楼门口提示进入)。

  3、报名程序。登陆柳河县人民政府官网(http://www.jllh.gov.cn/)

  ①下载和填写(机打)《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1)并粘贴照片(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)一式一份。

  ②下载和填写(机打)《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》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(详见附件2)。

  ③持报名表、政审表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,全程佩戴N95口罩,进行报名资格审查。

  4、报名材料

  ①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全本每一页)、毕业证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)、个人征信证明。

  ②退伍证和驾驶证(未取得则不需要)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;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的相关文件证明及资料等。(有则提供没有无需提供)。

  ③以上全部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(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)。

  (二)招聘考试

  本次招录采取笔试、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,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=最后总成绩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。

  1、笔试。

  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②笔试当天携带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方可入场,全程佩戴N95口罩,所需文具自备(黑色中性笔、2B铅笔、涂卡笔、橡皮等)。

  ③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(含时事政治、基本常识、公安基础知识、法律基础知识等),满分100分(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。不设及格线,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。

  2、体能测试

 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,按招聘岗位人数1: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,需佩戴N95口罩,携带本人身份证。

  ③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,项目为:10米x4折返跑、1000米跑、纵跳摸高,须三项测试均达最低标准为合格(详见附件3)。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,否则后果自负。 

  3、面试。

  ①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②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招聘岗位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,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。

  ③佩戴N95口罩,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入场。

  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考察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、语言表达、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,面试满分100分,及格分数线60分,计算成绩时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   

  4、总成绩

 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(笔试测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=总成绩),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。如总成绩相同,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及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。

  (三)体检和考察

  1、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,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。体检费用自理,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
  2、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,主要考察个人品德、现实表现、履职能力等情况,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
  (四)公示和聘用

  1、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如有自动放弃人员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
  2、公示期满,对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,不予聘用。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合同。

  3、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(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),如在此期间出现人员减员,职位空缺,将按总成绩名次高者优先进行依次递补,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。

  4、对已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1年(含试用期1个月),试用期内不缴纳五险一金,服务期内不允许辞职 。  

  (六)管理及待遇

  1、工资待遇2738.44元/月(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(包括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及公积金)),扣除后工资额已实际到手为准。

  县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,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同时终止。

  2、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,参照《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;情节严重的,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六 、其他事项

  1、资格审查和政审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,并贯穿招聘全过程,凡提供虚假材料者,一经发现,取消报考资格。

  2、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,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、准确性负责。如因个人原因错报姓名、身份证号等,后果自负。

  3、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。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,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。

  4、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  此次考试等相关信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官网(http://www.jllh.gov.cn/)发布。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信息,不再另行通知。

  5、本实施方案由柳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另行公告。

  报名联系人:李 桐

  咨询电话:0435-7227716 (县公安局)

  监督举报电话:0435-7252306(县人社局)

  0435-7216901(县公安局)